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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中路南青路附近的阻挡盲道的绿植已修剪,其他几处正在整改中……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某些路段盲道被占用、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整改。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程度。近两年,区检察院在全区开展无障碍设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联合区残联、区消保委开展无障碍设施体察活动,邀请残障人士对部分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卫生间、残疾人专用车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调查体验,并提出优化建议。
在此过程中,大家发现辖区内部分道路盲道存在被占用或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文诚路江学路至滨湖路南侧的盲道上设有电线杆,未设置避让提示或另设盲道路线,而向西200米,部分盲道就在公交站台内,易造成乘客和盲人的碰撞,存在安全隐患;光星路茸龙路至沪松公路的盲道设施断断续续,未及时对损坏区域进行修补。
针对这些盲道安全使用问题,区检察院及时立案调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以及属地街镇、区残联、区交通委等部门,明晰管理责任,促成整改共识。最终明确由区交通管理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共同推动区域盲道安全使用问题整改。“由于每条路段的权属责任不同,需要各部门进一步梳理,统一落实整改。”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后续,将组织开展现场“回头看”,确保相关盲道整改到位,此外,无障碍设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也将持续开展。
(图片由“上海松江”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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