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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消息,武汉市公安局出台《武汉市公安局网络预约住房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并于7月26日起施行。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暂行办法》明确网约房是指武汉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在网上接受预定,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场所。《暂行办法》对网约房从业安全标准作出规范:明确从事网约房经营,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旅客住宿采集传输设备,安装网络预约住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统。经营者对网约房有合法使用权,知晓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另外,《暂行办法》要求网约房经营者在向互联网平台申请上线经营前,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通过网络预约住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房源,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房源编码。网络预约住房提供上网环境或服务的,还应当具备实名上网功能,并确保相应的网络安全。
《暂行办法》强化对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平台、入住人员的监督管理。网约房经营者、提供入住人员信息登记服务的网络预约住房互联网平台应当核验登记入住人员有效身份信息,不得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提供住宿服务。接纳未成年人住宿或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网约房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前,应当对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入住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
《暂行办法》还特别强调了网约房电商平台对网约房源条件核验、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管理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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