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韩宝毅集资诈骗一案,对被告人韩宝毅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韩宝毅共涉及“浦德系”“纳泓系”两个大案,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超87亿元。经审计,2014年6月至2020年1月,韩宝毅通过“浦德系”公司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63亿余元,造成19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1亿余元。2017年12月起,韩宝毅伙同黄力洪、任卫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债权转让类产品和私募基金产品等,非法募集资金24亿余元,造成1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4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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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25亿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起,被告人韩宝毅通过其设立的上海浦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金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浦德系”公司)以及线下门店、线上“钱悦贷”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取销售虚构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等理财产品,并承诺高额利息的方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支出、归还其他债务等。经审计,2014年6月至2020年1月,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63亿余元(以下币种相同),造成19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1亿余元。
2017年12月起,被告人韩宝毅接受黄力洪、任卫东(均已判决)的邀约,担任纳泓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海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海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统称“纳泓系”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嗣后,韩宝毅伙同黄力洪、任卫东通过虚构项目标的、资金用途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债权转让类产品和私募基金产品等,非法募集资金24亿余元,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公司经营支出、归还其他债务等。至案发,造成1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4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韩宝毅作为“浦德系”“纳泓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韩宝毅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曾推出“以茶代偿”奇葩兑付方案
对于后续追赃事项,上海一中院称,上海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此前,被告人韩宝毅涉及的上述“纳泓系”公司案件中,2019年10月,纳泓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曾推出了“以茶代偿”的奇葩兑付方案。纳泓财富当时提供了两个兑付方案:方案一,分5年期兑付,每季度兑付5%,低于5年兑付期限用不同比例的普洱茶代替;方案二,分3年付80%的现金,剩下20%用普洱茶代替。低于3年兑付期限(两年或一年期)用50%或80%比例的普洱茶代替。该方案当时遭到了大量出借人的质疑。
2020年4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的通报显示,公安机关对"纳泓公司"关联公司上海浦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部总经理丁某、运营部总监王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缴现金4500余万元,并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涉案财产。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执行。
2022年8月2日上午,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力洪、朱迪集资诈骗案,被告人任卫东集资诈骗案及被告人丁淑云、陆震峰集资诈骗案(系公诉机关分案起诉的单位犯罪案件),对黄力洪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任卫东、朱迪、丁淑云、陆震峰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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