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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4日讯 平度市一家化工企业为了尽可能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借鉴国内同类企业处理经验,采取晒盐方式改变原有高盐废水排放处理方式,晒取的工业盐可用作氯碱、纯碱等行业的原料所需,同时每年可减少约16万吨污水排放,可谓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没料想无意中“好心”竟办了“错事”。
“企业初衷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对废水进行资源化利用,但由于对环境管理政策掌握不到位,未对环评批复和已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同步进行变更,就擅自改变了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水处理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可给予3万元处罚。”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副局长夏睿宏表示。
然而生态环境部门并没有简单一罚了之,对企业的“无心之过”给予容错改正的机会。“生态环境部门不但依法依规予以免罚,还帮我们积极想办法,最后认定这种行为虽然不合规但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可以不必再报批环评文件,仅在排污许可证中申请变更即可。”该化工企业负责人贾道锋说,这让企业对生态环境执法的概念有了新理解。
优化营商环境,归根结底要从企业和群众的实际感受出发,把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标准。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和能力对城市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影响。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优化“管”的方式,松弛有度、宽严相济,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也让有限的执法力量发挥最大监管效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营商环境实现整体提升。5月23日,《2023中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报告》发布,青岛市首次进入全国前十,为山东省内唯一上榜城市。
“差异化”执法,助力精准监管。在完善执法监管制度方面,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综合运用正面清单、信用评价等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在目前纳入正面清单357家企业基础上,针对中小微企业设置专项正面清单,新增纳入清单企业2000家以上,正面清单效能发挥在全国走在前列,真正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让守法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则是根据轻重实行差别化执法。一方面对主观故意、情形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力度给予严惩重罚,始终保持打击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累计查处涉危险废物犯罪案件40余起,涉自动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件9起,让违法企业付出高昂代价。另一方面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坚持执法监管宽严相济,以督促整改、减轻环境影响为重点,加强帮扶指导,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
“非现场”执法,助力高效监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设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累计安装企业端用户2.11万家,探索开展不见面监管“云检查”,依托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有效减少了入企频率,今年以来非现场方式查处违法行为11起。
“帮扶式”执法,助力科学监管。深入开展“入企驻厂执法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建立9大行业《环保体检手册》,以点带面、以行业带动区域,促进全市排污单位治污规范化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重在普法,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法律问题200余个。(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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